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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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公肥私犯下五宗罪
舟山市水产局原局长陈定明职务犯罪轨迹
西风

  尽管因患有多种疾病而在监外服刑已经5个多月了,62岁的陈定明仍然处处感到不自由和不习惯,出门要经过批准,更别提旁人的指指点点了。这个舟山市水产局的原局长是在今年6月13日被舟山市中级法院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

  情人的房租老板埋单
  1993年,一直为人低调的陈定明被任命为舟山市水产局局长、党委书记。不料,当上局长的第二年,这个“老实人”开始变坏了,早有家室、儿子都快成家的陈定明搭上了岱山一方姓小姐,双方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陈定明给她在外面租了房子,但他又不想付房租,于是,就打电话给某房产公司经理刘某,要他给方小姐解决房租。就这样,从1995年到1997年,遵照陈定明的指示,刘某一共给方小姐报销房租费1.8万元。陈定明一有空就往方小姐的出租屋里跑,过着“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快乐”生活。1997年底,在陈定明的资助下,方小姐买了新房,搬出了出租房。
  因为陈定明一直不肯跟妻子离婚,方小姐见“转正”无望,终于在1999年冬天决定离他而去。陈定明也似乎有些厌倦方小姐,加上妻子对他“包二奶”的事有所察觉,曾扬言到纪委告发他。陈定明权衡再三,给了方小姐一笔“损失费”,割掉了这段孽情。
  自从刘某轻易给方小姐报销房租后,原本“自己在向别人伸手方面胆子很小”的陈定明开始变得胆大了许多。1995年至1998年,身为舟山市水产局局长的陈定明为定海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王某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1998年过年时他在家中收受了王某送的2万元人民币。
  1999年,陈定明将舟山市水产局驾驶员袁某一下子提升为局办公室副主任,袁某为了感谢,当即送给正在装修新房的陈定明共计价值1.1万元的3台空调。2001年初,听说定海区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王某被纪委叫去了解情况后,陈定明连忙将空调款退给了袁某。

  千余万公款挪给自己的私营公司
  2001年9月,舟山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水产局,组建海洋与渔业局,陈定明被任命为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国有企业舟山海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望公司)董事长。陈定明很快“适应”了新岗位,因为他找到一条化公为私的捷径。
  上任刚一年,陈定明决定用公家的钱做好人。他利用自己担任海望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设立海望公司小金库,并将该公司部分营业收入放入小金库。2004年1月,陈定明违反国家财经制度规定,擅自决定从海望公司小金库中提取现金26.3万元,以单位名义作为年度奖金私分给海望公司的11名职工,最少的8000元,最多的当然是董事长陈定明,一人独得10万元。
  为了更加堂而皇之地赚国家的钱,也为自己留退路,2003年12月,由陈定明提议并组织,原海望公司的16名职工共同出资成立私营公司——舟山市海兴远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公司)。为遮人耳目,陈定明以妻子叶某作为控股股东的名义入股,实际上这家私营公司的控制权和经营权都在陈定明手中。
  为了让海兴公司赚钱,陈定明利用自己担任海望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先后8次将海望公司的1211万余元公款借给海兴公司用于经营活动。2004年底,得知审计部门要对自己进行离任审计了,陈定明才将这1200多万元钱陆续还回了海望公司。

  “巧”吞公款65万
  2003年4月,陈定明将海望公司所有的海望8号船以80万元出售给个体船主王某,但别有用心的他没有告诉单位财务做账。后来,王某一直拖欠着海望公司的这笔船款,陈定明也不催讨。2004年底,陈定明即将离任海望公司董事长,见海望8号船仍以固定资产挂于单位账上,就产生核销该账并侵吞船款的念头。于是,陈定明先向委托前来对他进行离任审计的舟山某会计事务所出具虚假证明称海望8号船因非法作业已被没收,后又向海望公司董事会谎报海望8号船被没收了,使海望公司董事会作出海望8号船作财务报损调整的决定。
  2005年初,陈定明离任海望公司董事长后,多次向王某催讨该80万元欠款。为了让王某尽快将这笔钱打到自己账上,陈定明擅自免除王某15万元债务,并对王某谎称65万元已由其个人入股的私营企业海兴公司代还海望公司,叫王某将65万元支付给海兴公司。2005年4月和2005年6月,王某分两次将65万元船款支付给海兴公司。这笔钱到了海兴公司小金库后,由陈定明实际控制,并用于海兴公司经营和分红。
  就这样,陈定明神不知鬼不觉地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采用欺骗手段将海望公司公款65万元非法占有。所幸,案发后,检察机关从海兴公司小金库追回了这笔赃款。
  公家的生意放给私营公司做
  陈定明一手掌控两家公司,一个国有,一个私营,他的天平是倾斜的。陈定明见海望公司的生意不错,就擅自决定与海兴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允许海兴公司以海望公司名义从事远洋项目代理业务。2004年1至11月期间,海兴公司通过从事与海望公司同类业务,业绩迅速上升,当年陈定明从这块得到的分红加利润达33.9万余元。私营公司赚了,公家自然亏了,与海兴公司的“兴”相反,2004年海望公司的利润急剧下降。
  2005年2月,已经快到60周岁的陈定明从国有海望公司董事长位置下“光荣退休”,又一头扎进自己的海兴公司的经营中去。他一边在家拿着国家给的退休金,一边享受着海兴公司的超级分红。2006年1月,海兴公司对上年的利润进行分红,共分红178万余元,陈定明分得71万。

  不能让公家的肥水流入私家田
  不料,好景不长。2006年春节刚过,就在陈定明一家陶醉在一次性分红71万元的快乐之中时,检察机关从有关部门对陈定明的离休审计报告中发现了他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同年3月18日,舟山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陈定明立案侦查。
  2007年6月13日,舟山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五宗罪名判处陈定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对陈定明退出的7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依法继续追缴陈定明受贿、私分国有资产、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非法所得共计42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陈定明没有上诉。由于他身患疾病,法院判决予以监外执行。
  陈定明的变坏固然与他主观上存在的“腐败因子”不无关系,但是,目前国有公司运作中的不规范和缺少有力的监督加速了他的蜕变。这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西风)